南阳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12-25
宛水计字〔2003〕4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执法的意见》 (豫水计〔2003〕2号)的要求,根据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计划建设科,其主要职责是:
l、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市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3、受理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对全市范围内的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市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执法;
6、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其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计划建设科科长兼任。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