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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0-03-30 访问量: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南阳市水利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在南阳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na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阳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3132630)。

  一  概  述

  2009年南阳市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09年2月份以来,我们在市直水利系统组织开展多次集中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的具体要求,把握要领,吃透精神,使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切实增强了实施《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与此同时,我们及时汇报,得到了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导、协调、督促局属有关单位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和网站建设方案等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我们的工作一直处于积极、主动的状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把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范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一个科室干变为全系统干,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市水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局各职能科室及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办公室,调配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市直水利系统计算机台帐,详细统计涉密计算机及非涉密计算机的台数,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政府子网站建设,突出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于2009年6月份就与创想网络公司合作开始建设南阳市水利局政府子站。专题召集局有关人员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完善网站建设方案。确定了“结合水利管理行业的特点,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构建南阳‘数字水利’体系,以信息化带动南阳水利现代化”的建设思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整个页面风格简洁明快,朴素平实,方便实用。我们根据水利局工作职能,在建设过程中通过调研需求、组织实施、运行维护、操作培训等工作程序,有步骤地进行政府子站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共有13个栏目,内容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依申请公开外,还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应急管理、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其他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我们以以上13个栏目为基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我局公文交换系统运行一年多来,共传输文件1500余份,收发消息2000余条,本系统开设了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上传公文和信息通道,使各单位能够通过网络向市局传送信息,为信息公开打下了基础。

  (三)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建章立制

  为使水利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我们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并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取得明显效果。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重新修订了相关制度:《南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南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南阳市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南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南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南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修订,更加明确和细化了水利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和程序,保证了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可靠。

  建立首问责任制度。明确规定了首问责任人要认真听取和回答来访者的询问,属本人业务范围的,必须耐心解答,抓紧办理;不属本人业务范围的,必须将来访者指引到相关业务科室;如遇重大情况,首问责任人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建立反馈制度。设立政府公开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意见,采取直接答复、电话回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等形式进行反馈,真正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落实责任,规范操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事前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秘密、密级范围规定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南阳市水利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施细则》,市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逐人向局保密委员会递交了计算机保密承诺书,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通过对“发文稿纸”的修改,由原来文件“双签制”,转变为“一纸清”;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每条信息都依法进行严格审查,审签表由主办单位承办人把关填写该信息是否公开,主办单位负责人及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查签署意见,最后由分管领导签发。对决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文的同时上网发布并存档备查,使规范性文件的审批签发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一纸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实现程序化、规范化、简便化。从未因没有审查或审查不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期间从未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存在违法行为,能够认真应对并执行处理结果。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清理以往文件、规章制度,集中收集、筛选、分类、整理、编号及录入等工作,为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基础。截至12月底,我局已将2002年以来文件清理完毕,并且已经发布到政府子站;同时,做好了上报市政府的统计报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落实市政府安排部署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南阳市水利局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占0.4%;信息公开制度8条,占3.1%;规范性文件240条,占94.5%;办事指南1条,占0.4%;目标管理与落实2条,占0.8%;项目审批及实施1条,占0.4%;工作计划1条,占0.4%。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公开形式,一是在南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二是积极主动组织参与“行风热线”;三是在局办公楼入口处设置LED大屏幕;四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五是通过南阳日报等。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南阳市水利局2009年没有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因为没有发现通过南阳市水利局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电子邮件和公开受理窗口等方面提交的申请。

  四  咨询情况

  南阳市水利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8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有16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20余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000人次(4个月)。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南阳市水利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此外,本单位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今年,我局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抓好调查研究与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打造“数字水利”。四是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以上所有数据全部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不涉及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5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54

附表 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0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0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3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500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