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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关于下发《南阳市2010年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9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2010年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宛水渔〔2010〕7号

    为进一步巩固2009年我市水产品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根据河南省2010年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当前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特制定南阳市2010年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在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巩固提高,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水产苗种生产监管,继续狠抓水产养殖生产环境投入品监管和生产操作规范,加大产地水产品抽检力度,创新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1、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场等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购销记录,监管率达100%。整治后的水产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
    2、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殖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得到禁止。
    3、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检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
    4、逐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地准出制度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品种的生产销售建立可追溯档案。
    5、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水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水产、渔政密切配合,着实承担起对本地区水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协调、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明确专项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人),并配备负责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遵循“全市统一领导,各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地方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对监管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两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
    重点整治鲤、草、鲢、鳙、鲫、青、团头鲂、斑点叉尾鮰、甲鱼等大宗鱼类商品,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等禁用药物的使用。
    2、重点单位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获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名牌水产品生产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社组织和省、市、县级水产原良种场。
    3、重点区域
    渔业重点县、大宗水产品主产区。
    五、整治任务
    1、进一步巩固水产苗种整治成果
    在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水产苗种整治收尾工作,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建立合格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严格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逐步淘汰规模小、条件差、管理薄弱的苗种生产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生产,生产、销售记录完整,制度上墙,苗种质量要符合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苗种采购索票索证和检验制度,确保外购水产苗种质量合格。
    2、继续狠抓养殖生产环节监管
    在2009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着重抓好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和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及管理。进一步完善其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水产品养殖相关标准及养殖技术操作规范上墙。要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制定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要做好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该批水产品销售后两年。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渔业生产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鱼药。全市养殖水面100亩以上的养殖单位都必须和渔业主管部门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或保证书,保证按健康养殖的要求进行生产,不使用违禁药物。100亩以下的养殖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发放明白卡。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开展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实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3、加强产地水产品抽检
    逐步提高监督抽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强化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会商和对外公布制度,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以主要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为主要整治对象,按照随机原则,增加抽检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
    4、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管台账、卷宗、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全省计划开展2-3次水产养殖专项执法督查,重点检查水域滩涂养殖证持证情况,苗种生产繁育许可证持证情况,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凡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和养殖执法专项检查中查出样品违禁药物呈阳性的,或者水产品质量安全有问题的,属于生产过程中的,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负责,决不允许有问题的水产品流向市场,该封塘的封塘,该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处理,该销毁的销毁,并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决不手软,以绝后患;凡属于流通过程中的,及时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进行产品产地追溯,直至生产单位和个人,调查核实后,对生产责任人依法处理。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发现问题水产品来自市外的,除通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还要上报省农业厅水产局。
    5、加强科技服务,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以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领域,加强科研攻关,推动科技化成果转化。继续做好渔业科技入户工作,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推进渔业执业兽医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用药处方制度。继续实施以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养殖生产基础设施。继续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扩大示范规模,扶持和指导现有的示范场提高创建标准,增强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渔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 各类专业协会的发展,提高渔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行业自律自检。针对传染性强、死亡率高的疫病,增强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6、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建立重点养殖水产品在重点地区的可追溯体系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
    六、工作要求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惧情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渔业生产单位和渔民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和不合格饲料。强化培训工作,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着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和养殖户着重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和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制定更为详尽的具体实施方案。继续动员和整合渔业系统各方面力量,主动加强与系统外有关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共同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
    七、时间安排
    1、2—5月份,组织开展无证苗种生产单位清查,开展苗种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为抽检提供科学合理依据。
    2、4—11月份,组织开展苗种抽检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同时启动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清除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确保阳性样品100%查处。
    3、11—12月份,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南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
    62299233     62299235

主办单位:南阳市水利局 系统维护:南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联系信箱:nyssljbgs@126.com 电话:0377-6229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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