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利规划计划及统计工作要点
来源:南阳市政府门户网 时间:2015-07-14
一、水利规划工作
(一)“十三五”规划。全面启动南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上半年在前期调研和思路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初步成果,基本明确我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原则、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提出重大建设项目。年底前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进行衔接,对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进行筛选、汇总,修改完善规划报告。
(二)除涝规划。在2014年涝片划分和设计流量对接的基础上,兼顾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完成除涝规划中的工程项目选择,完成工程布局,确定工程规模,构建除涝减灾体系。
(三)小型水库建设规划。在补充完善2014年编制的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优先选择生态环境影响小、移民和占地少的小型水库开展前期工作,着力解决群众供水、灌溉取水困难等问题。
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新建中型水库
西峡县湾潭水库,协助水利厅催请省发改委争取5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加快开展湾潭水库工程可研报告。
镇平县三岔河水库,协助水利厅催请省发改委争取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加快开展湾潭水库工程可研报告。
南召县周湾水库,协助水利厅催请省发改委争取7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加快开展湾潭水库工程可研报告。
(二)新建小型水库
编制新建小型水库工程实施方案。待水利部批准后,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做好12座新建小型的前期工作。
(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3月底前完成规划内的4座小(2)型病险水库初步设计审批(唐河3座,南召1座),争取4月底前下达16座小(2)型病险水库投资计划(桐柏11座,西峡1座,唐河3座,南召1座)。
2、3月底前完成规划调增的9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编制、审批(镇平上小湾、龙潭沟、大关口、大营水库;桐柏汉金冲、包头;卧龙紫东,社旗贾寨,方城大平坦),争取5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
3、3月底前完成新出险的2座小型水库(桐柏水帘、卧龙陈沟)的前期工作,商定水库投资规模,批复初步设计,争取5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
(四)病险水闸加固工程
争取5月底前完成唐河牛沟灌区渠首闸初步设计审批,催请省发改委尽快下达投资计划。
(五)重要支流治理
唐白河治理项目可研报告的3个相关附件已经水规总院审查,土地预审文件内业工作已完成,待省审批权限明确后,争取尽早启动审批程序;丹江河治理项目长江委审查意见已经出函,争取尽早启动审批程序。
促请省水利厅、发改委尽快出台重要支流项目省级规范性文件,争取5月底前批复唐白河、丹江河治理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年度实施方案。
(六)中小河流治理
完成2013-2015年规划内的3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更改和名录确认(社旗1、方城1、桐柏1),促请水利厅争取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5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
开展规划调增的3条中小河流治理的前期工作(南召马市坪段、淅川西簧段、镇平赵河),促请水利厅争取4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6月底前下达投资计划。
三、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按照《河南省水利投资执行考核办法》,配合省水利厅对各县区年度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投资计划下达、配套资金到位、日常管理情况等。
考核的总体目标是:上半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应于当年底基本完成,全年度投资计划应于次年5月底全部完成。
考核分两个时间节点进行,分别是5月31日和12月31日。对考核排名前3名的县区全市通报表扬、后3名全市通报批评,暂停项目审查审批,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水利统计工作
1、高度重视水利统计,认真做好各项水利统计工作。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专人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上报直报系统数据,注意数据的连续性。
2、按照《河南省水利建设项目投资直报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完善本单位实施细则,做好统计月报资料的整理工作。包括统计调查表、统计台账、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各级到位资金文件及凭证等与直报相关联的各种统计资料。
3、在每月上报直报系统数据的同时,及时更新《中小河流直报系统》及《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计划管理系统》,注意各系统之间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可靠性。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水利规划计划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亲力亲为,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要强化沟通协调。各县区要抓住国家和省加快水利建设水利项目审批这一有利时机,加大汇报衔接和沟通协调力度,争取得到国家和省更大的支持。对于已经纳入规划的项目,力争早日得到批复;对于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加大前期力度,力争尽早纳入规划,为我市水利可持续发展做好项目储备。
三要落实配套资金。各县区水利局要主动与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努力建立多渠道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力的县区,市政府将问责相关县区主要领导的责任和县区水利局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