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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唐河县桐河桐河村段及王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王岗村段设计变更的批复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6-30 访问量:

 


唐河县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唐河县桐河桐河村段及王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王岗村段设计变更的请示》(唐方水〔2018〕208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变更缘由。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唐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城北万亩湿地公园建设(唐政纪〔2018〕27号),建设地点位于批复的王岗村段的治理范围内(桐河河道桩号30+200~35+262),拟对河道进行拓宽,与原批复王岗村段的建设内容发生冲突。在保证河道防洪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唐河县城北湿地公园建设,对原初步设计批复的河道断面型式等进行调整,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设计方案变更为:取消河道桩号30+200~35+262段护岸工程,护砌长度共计4492m;取消30+200~35+262段支沟口护砌8处;增加河道桩号28+800~30+170段河道疏浚、护岸工程。

(一)唐河县城北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桩号28+800~30+170)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本次河道治理工程结合此项设计方案对该段河道进行拓宽疏浚、岸坡护砌。

(二)唐河县城北湿地公园二期工程(桩号30+200~35+262)段尚未确定规划设计成果。为避免重复投资,取消该段原初步设计批复河道治理工程内容。待湿地公园二期工程设计成果完成后,安排剩余资金对该段河道进行拓宽疏浚、岸坡护砌。

三、工程投资。该项目该段初设批复建筑工程部分投资为802.38万元,本次变更建筑工程部分投资为494.07万元,剩余投资308.31万元。

四、请你局按照变更批复方案,负责细部设计把关,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行洪安全。同时抓紧向县政府汇报,尽快确定城北湿地公园二期工程设计成果,尽早实施该段河道治理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2019年2月28日

 









唐河县桐河桐河村段及王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王岗村段设计变更专家审查意见


2018年12月27日,南阳市水利局在唐河县组织了《唐河县桐河桐河村段及王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王岗村段设计变更书》(以下简称《变更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唐河县水利局、唐河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河南灵捷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河南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组成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关于该段工程位置调整说明及设计情况的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月5日,南阳市水利局以“宛水计[2018 ]3号”文对唐河县桐河桐河村段及王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该段批复的建设内容为:王岗村段(30+200~35+26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河槽整治及护岸工程5.707km,其中岸坡整修1.215km,岸坡防护4492km。(2)支沟口护砌8处等工程。

二、设计变更缘由

工程批复后,唐河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11日研究、决定启动城北万亩湿地公园建设(唐政纪【2018】27号),建设地点位于批复的王岗村段的治理范围内(桐河桩号30+200~35+262),拟对河道进行拓宽,并形成个别较大面积的人工湖,与原批复王岗村段的建设内容发生冲突。该工程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桐河桩号28+700~30+170)施工图已完成,二期工程(桐河桩号30+200~35+262)尚处于概念规划阶段,无具体规划设计成果,无法与本次河道治理工程批复的护岸高度及范围相结合,导致原批复建设内容无法按时实施。鉴于一期工程已批复并准备开工实施,为避免投资重复浪费,唐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提出本次设计变更申请,结合湿地公园一期工程设计,河道治理工程拟对湿地公园一期工程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拓宽疏浚、岸坡护砌,在保证该区域行洪安全的同时,可提升唐河县万亩湿地公园一期工程的整体景观效果。

三、设计变更内容及方案

本次变更将原设计王岗村段的30+200~35+262的河道护岸工程调整为河道桩号28+600~30+170段进行拓宽疏浚、岸坡护砌。主要变更内容如下:①取消河道桩号30+200~35+262护岸工程,护砌长度共计4492m。②取消支沟口护砌8处。③增加河道桩号28+600~30+170段河道疏浚、护岸工程。对河槽进行拓宽疏浚;河岸坡护砌长2710m,采用23cm厚雷诺护垫,坡比1:2,护砌岸顶高程结合景观设计为94.50m,坡顶设置2.0m宽平台,坡脚设置Mu60M7.5浆砌石齿墙。

四、概算投资

唐河县桐河桐河村段及王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中的王岗村段初设批复建筑工程部分投资为802.38万元,变更后建筑工程部分投资802.64万元,其他部分投资不作改变,变更增加投资0.26万元,可利用招标结余资金解决。

五、审查意见

审查认为,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北万亩湿地公园建设方案,为避免建设资金重复浪费,加快桐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对该段河道治理方案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建议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补充设计变更支撑性文件和相关材料。

2、补充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及与本次变更符合性情况说明。

3、根据该河段保护对象,复核该河段工程治理防洪标准。

4、应根据该段河床岩性及湿地公园建设方案进一步分析论证全段河槽采用雷诺护坡的必要性。

5、补充完善河道对高速公路桥、迎宾大道桥的影响分析;补充开挖疏浚弃土利用处置方案。

6、复核土方、砌体及雷诺护垫工程量。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