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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南阳市水利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8 来源:南阳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规范我市涉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梳理了《南阳市水利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我局集中办理的34项政务服务事项中,仅有“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办理审批过程中,由于“对报告编制有资质要求,申请人若有水利设计资料,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故涉及中介服务事项。与此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报告编制质量,我局专门出台《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中介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宛水政〔2022〕17号)《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行政许可证报告质量评价制度的通知》(宛水政〔2022〕18号)文件,通过评价排名,倒逼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对未按照服务指南和信用承诺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视情节列入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依法处理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对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的中介服务机构,按规定实行移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不予采信中介服务意见、不予纳入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对象等限制措施。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使用统一的选择服务平台和评价展示平台,不断拓展中介超市的数量、质量、服务能力,我局又印发了《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引导推荐涉水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通知》(宛水政〔2022〕16号)文件,要求中介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尽可能地主动入驻中介超市,提高网上中介超市入驻率、使用率,建立更加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高效便捷的中介服务市场。

(宛水放〔2023〕1号)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南阳市水利行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宛水政〔2022〕16号)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引导推荐涉水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的通知

(宛水政〔2022〕17号)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中介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

(宛水政〔2022〕18号)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行政许可证报告质量评价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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