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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书名称:周德朝在白河河道内弃置堆放拆桥废渣阻碍行洪案
处罚类别: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周德朝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代码或身份证号:412924******25471X
周德朝在白河河道内弃置堆放拆桥废渣阻碍行洪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2023-12-13
处罚机关:南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