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水罚决字〔2023〕第9号南阳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案
来源:南阳市水利局 时间:2023-08-22
行政处罚文号:宛水罚决字〔2023〕第9号
行政处罚文书名称:南阳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案
行政处罚内容:处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阳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代码或身份证号:914113036973271840
处罚名称:南阳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案
违法事实:在城市规划区,卧龙路165号南阳锦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日期:2023-8-17
有效期自:2024-2-17
有效期至:2026-8-17
处罚机关:南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