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南阳市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10-31 访问量:


根据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宛环委[2023]4号)要求,依据水利局在“三定方案”职责,结合水利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现将市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梳理明确如下:

一、牵头事项

(一)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1、开展南阳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研究,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

2、建立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调查评估,明确生态流量保障河流、湖库名单,科学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安排下泄流量和泄水过程,提高河流纵向连通性,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中心城区内河及唐河干流、白河干流、桐河、涧河、刁河排子河等重点河流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唐白河、淮河流域的生态流量,维持河道自净能力。强化水电站下泄生态水量监管,澄清全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名录,建立完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原则上到 2024年底小水电站全面落实生态流量,同时实现在线监管。到2025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强化生态流量监测分析,建立完善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将河流生态流量纳入河长制管理考核范围。

3、集约利用地下水资源,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深入排查整治落实“四水四定”不严格的情况,整治企业超计划用水、违法取水等问题。

4、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水网建设,谋划和实施好骨干水系通道和调配枢纽建设任务,优化县市区河湖水系布局,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战略储备能力。

5、加强农业节水。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推广节水技术,完善节水措施。

(二)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河湖水库连通工作。谋划实施一批水源涵养、水系连通等工程项目,推动河湖水生态恢复。

2、加强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支流岸线空间管控。严格岸线功能水利区管控,进一步加强岸线管理保护,严格管控岸线利用有关活动和岸线利用项目。2024 年12月底前,配合长江委和丹江口水库管理单位完成损毁界桩修复、分界界桩、标志牌测设工作,2025年12月底前,配合长江委基本完成重点区域物理隔离设施和生态隔离屏障建设。

3、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按"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标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每年建设1-2条省级幸福河湖,各县(市、区)每年建设1-2条市级幸福河湖。

4、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遏制农业超采地下水组织,组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

(三)组织开展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1、完善老灌河、淇河等入库支流水文水质监测站点,提高汛期监测频次,提升预警防控能力。

2、加强丹江口水库联合执法。市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丹江口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执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宣传,落实丹江口水库保护与管理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完善水源区河湖长制制度。

4、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四)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做好水利部门实施的城市河道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全面落实河长制

1、开展重要河流湖泊健康评估,牵头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等。

2、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实“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农村河湖延伸借助无人机、人工排查等手段排查问题,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坚决遏增量、清存量。重点加强国省控断面上游5公里、下游1公里河道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巡查,及时清除“四乱”问题,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坚决遏制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

3、牵头探索“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新模式。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

2、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3、强化水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快实施丹江口水库水源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将西峡县、浙川县、内乡县纳入全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支持范围,谋划实施一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开展重点保护和监管,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恢复,维护库区生态安全。2024 年12 月底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148 平方公里;2025 年 12月底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04 平方公里。

(七)负责南阳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

二、配合事项

(一)配合生态环境局开展美丽河湖建设。

(二)配合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以及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善上下游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信息共享、闸坝调度机制,形成治水工作合力,有效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监控预警,提高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

(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水利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

(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调整、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保护区勘界备案,完善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预警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定期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整治。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南阳市水利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