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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水罚决字[2022]第3号 淅川县丹川砂石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行政处罚

来源:南阳市水利局 时间:2022-04-08 访问量:

行政处罚文号:宛水罚决字[2022]第3号

行政处罚文书名称:淅川县丹川砂石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处人民币肆万玫仟元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淅川县丹川砂石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法定代表人:李飞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代码或身份证号:91411326MA45TXT01E
处罚名称: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在淅川县丹江河寺湾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乱放从事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日期:2022年3月30日

有效期自:2022年3月30日

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处罚机关:南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