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

宛水罚决字〔2024〕第3号南阳广兆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来源: 时间:2024-03-20 访问量:

行政处罚文号:宛水罚决字〔2024〕第3号

行政处罚文书名称:南阳广兆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行政处罚内容:处人民币两万一仟元的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阳广兆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代码或身份证号:91411303MA9K2MJP8K

处罚名称:南阳广兆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违法事实:南阳广兆建材有限公司洗砂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日期:2024/3/13

有效期自:2024/9/13

有效期至:2027/3/13

处罚机关:南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