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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陪同市人大法工委开展《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水利局陪同市人大法工委开展

《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3月19日至22日,为加强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南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王东旭带队,根据《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计划,到县(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部分水利工程现场,开展《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现场座谈交流,南阳市水利局胡红晓副局长陪同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交谈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到丹江口库区、鸭河口水库清淤工程现场、新野邓庄“9.24”水毁工程修复现场、汉山水库施工现场等地,实地考察了河湖水质、生态环境、管理设施等情况,与河湖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河湖周边居民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南阳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堵点,为《南阳市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的起草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王东旭主任指出,本次立法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期望和建议,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可行的《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提供决策依据。

王东旭主任认为,通过本次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调研组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对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调研组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河湖保护管理责任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公众参与意识不强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议,包括明确保护管理责任、加强监管执法、鼓励公众参与等。

王东旭主任要求,调研组将根据本次调研成果,结合南阳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继续修改完善《南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并及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调研组还将继续关注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为法规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调研活动现场照片)


主办单位:南阳市水利局 系统维护:南阳市水利局办公室

联系信箱:nyssljbgs@126.com 电话:0377-6229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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