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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2024089
文书名称:取水许可决定表
内容:同意取水申请
类别:普通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代码:1241130241908619XR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松武
名称:同意取水申请
决定日期:2024/9/29
有效期自:2024/9/29
有效期至:2029/9/29
公示机关:南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