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取水豫16字2025第002号南阳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决定表

来源: 时间:2025-03-26 访问量:

文  号:取水豫16字2025第002号

文书名称:南阳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决定表

内容:准予许可

依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17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

    3.《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件:1.在本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2.所申请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属管理权限范围。

   3.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程序: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通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2.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实,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3.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审批通过;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审批通过。

类别:普通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阳新田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代码:91411300MA9FUTAG4J

法定代表人姓名:蔡浩

名称:南阳市水利局取水许可决定表

决定日期:2025/3/26

有效期自:2025/3/26

有效期至:2025/9/25

公示机关:南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