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询价函

来源: 时间:2025-08-04 访问量: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为保证编制项目的顺利进行,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此项目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

二、主要询价内容

就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进行报价

三、工程概况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江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水办资〔2019〕43号),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明晰流域内县级行政区的取水量,南阳市需编制老灌河、淇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

本次水量分配工作以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流域当地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分配对象,地下水、其他水不参与分配,水量分配涉及西峡县、淅川县。水量分配工作依据《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河南省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及南阳市和两个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成果,提出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流域两个县2030年多年平均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主要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下泄水量。

四、询价工作内容

1.技术成果。编制《南阳市老灌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南阳市淇河流域地表水量分配方案》

2.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最终成果在专家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交付。

3.项目位置。南阳市。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5.技术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保证报告成果的技术质量,对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所交付的成果负责。

、报价方式及期限

1.本项目限价25万元。

2.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由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编制项目工作进行报价,我单位将选取本次报价最低的潜在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我局将组织专家审查报价文件,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比选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将询价结果通知贵单位。

3.报价期限。报价时间截止2025年8月8日12:00,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样单格式填写,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三份,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资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

3.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交方式,如以邮寄方式送达请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延误的可能,保证在2025年8月8日12:00前送达。

单位名称:南阳市水利局

邮寄地址:南阳市中州路397号

联 系 人:周朝鑫

联系电话:0377-62299880

联系邮箱:nyszb@163.com



                                              2025年8月4日


1、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河流水量分配方案询价函.docx

1、南阳市老灌河淇河河流水量分配方案询价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