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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地下取水设施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来源: 时间:2025-11-20 访问量: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建地下取水设施管理,保障取用水安全,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自备井取用水实际情况和日常工作经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本通知所称自建地下取水设施,是指各取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地下水取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及周边单位、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取用水,俗称“自备井”。

二、有关要求

一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用水的凿井行为要加强监管,重点监管通过自建设施的取用水行为,及时提醒相关单位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是严格按现行政策法规落实取水许可、计划管理和日常监管等要求,新增项目必须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区域地下水利用总量,不得超过区域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

三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同级财政、规划、环保、工商、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做好沟通,重点加强城区规划区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工作,符合封停条件的应及时列入年度封停计划,并督促属地政府落实封停任务。

四是每季度更新地下取水工程台账,并按照检查计划,重点对各取用水户的取水资格、取水量、用水定额、取水用途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处理或移交。

五是各县(市、区)可参考本通知附件内容,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落实措施。市本级以往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文件解释权由市水利局所有。

          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地下取水设施管理的通知附件.docx

         附件包含:1、南阳市中心城区非农取水井管理建议;

  2、南阳市中心城区地温空调热源井、地热井管理建议;

  3、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供水水源井管理建议;

  4、南阳市中心城区应急取水自备井(含日常封存自备井和消防用井)管理建议;

  5、南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环卫用自备井管理建议;

  6、南阳市中心城区地下工程疏干排水(基坑降水)井管理建议;



                                                              2025年11月20日